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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訊(記者張鵬)日前,上海市教委印發《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秋季統一考試招生工作辦法》,其中明確,2023年6月7日至9日舉行全國統考,各科目考試時間為:語文6月7日9:00-11:30;數學6月7日15:00-17:00;外語筆試(含聽力)6月8日15:00-17:00;外語聽說測試6月9日8:00起。報考本科院校的高考成績,由語文、數學、外語(含聽力和聽說測試,下同)3門統一高考成績和考生自主選擇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,總分660分。其中,語文、數學、外語科目每門滿分均為150分,不分文理,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;外語提供兩次考試機會(其中一次考試已安排在1月進行),選擇其中較好的一次成績計入高考總分。考生自主選擇的3門科目,每門滿分均為70分。2023年僅報考高職(專科)的考生,只需參加語文、數學、外語3門統一考試。語文、數學、外語科目每門滿分均為150分,不分文理,總分為450分。外語提供兩次考試機會(其中一次考試已安排在1月進行),選擇其中較好的一次成績計入高考總分。




